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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与人民是什么关系? |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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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决定问题,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使自己的各项工作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通过各种形式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如建立和实行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制度,代表接待日、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等;在制定法律、法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审议中,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进行充分讨论,全面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这就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集中代表人民的利益,保障实现人民 当家作主。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在实践中创造了多种监督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不断改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了接受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方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报道人大的工作,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和实行了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制度。 综上所述,人大与人民的关系是:人民产生人大、监督人大;人大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在我国,如果没有人大,人民就无法实现当家作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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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唐晓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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