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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议 意 见           ★★★ 【字体:
对《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审 议 意 见
对《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审 议 意 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5

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改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修编情况的报告》,认真审议了《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会议认为,现行《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程序,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是必要的、及时的。会议原则同意《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满足工业发展用地的需要。要按照国家有关园林城市建设标准留足城市绿化用地。要保障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认真做好城市水源建设规划论证工作,确保城市用水。区域规划布局要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抓紧组织编制各项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切实做好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市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各项详细规划,组织、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做好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避免专项规划滞后、与总体规划相脱节。

三、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法律意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规划法律意识,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四、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要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建设,如确需调整规划,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监察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办事的行为。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

请市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对研究处理情况由办事机构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5月8

 

 

文章录入:尹学君    责任编辑:尹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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