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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 【字体:
《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凤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固废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进一步加强《固废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增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固废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切实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二、抓住重点,着力解决好固废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要把阜城垃圾发电厂的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出垃圾发电厂项目时间规划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协调机制,使阜城垃圾发电厂尽快建成投入使用。要加快推进阜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要尽快停止在九里沟垃圾堆放场倾倒、堆放垃圾,在阜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及早在离城区和村庄较远的偏僻地方确定新的垃圾临时填埋场。要督促临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加快建设进度;指导界首、太和、颍上、阜南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加快项目立项步伐并早日启动建设。要重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小街巷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的管理,按照《固废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要切实提高医疗废物的处置水平。要加大投入,加快阜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国债项目的运作步伐,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技术改造。要改革和完善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5县(市)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组织建设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水平。县级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必须按程序报批,按规范建设,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到市处置中心处置。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落到实处。

三要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清洁能源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制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政策,调动全社会使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要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市天然气经营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强化对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四要加强环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解决城市环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环卫队伍建设,提高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水平,保证环卫队伍基本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逐步理顺区级市容、环卫管理体制。要把垃圾中转站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批建设的原则,逐年按计划落实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要加大投入,按有关规定合理购置垃圾清运车辆,以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运。

三、进一步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

要尽快制定实施《固废防治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固废污染防治管理监察机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在固废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固废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要加强固废污染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的监管,加快落实国家有关鼓励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对固废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固废处置水平。

四、重视餐桌剩余物污染防治工作

要加强餐桌剩余物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逐步转变消费者酒店餐饮消费观念。要运用行政、舆论、经济等手段,推动行业协会和餐饮业主采取切实措施,倡导理性消费和餐后打包的务实、节俭风尚,杜绝浪费,减少污染。

五、高度重视农村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要树立城乡统筹的治污理念,明确农村环境执法责任,将农村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通盘考虑,切实统筹城乡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要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农业清洁生产,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

请市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连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固废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一并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办事机构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99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859

文章录入:尹学君    责任编辑:尹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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