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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字体: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20071127日在阜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孟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法》)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人口法》自200291日实施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按照《人口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阜阳实际,以普法宣传为先导,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队伍建设和加大投入为保障。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低生育水平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较好水平,统计质量有所提高,人口出生率连年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内,出生婴儿性别比攀升的势头有所遏制,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纵向比有明显进步,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人民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促进了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在全省居于后进位次,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

一、贯彻执行《人口法》的基本情况

(一)、普法先行,强化宣传,扎实开展《人口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把学习宣传贯彻《人口法》作为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认真真地抓落实,精心组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普法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贯彻执行《人口法》的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人口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间,认真组织四级联动,声势大、形式多、范围广的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政府负责同志都发表电视讲话,并在报刊上发表署名文章,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二是每年的“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精心组织市、县、乡三级的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印发宣传材料,送法下乡等活动。三是市、县(区)政府领导同志率先学习,把学习《人口法》,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人口法》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文艺演出、宣传车、公开栏、标语、人口学校、知识竞赛等多种传媒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五是市、县、乡计生部门每年都制作宣传单、宣传册,把普及法律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六是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执法干部队伍的学法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培训,执法资格认证等途径,强化法制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在普法宣传中,全市上下注重抓了四个层次:一是各级政府领导,重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相关部门,重在明确任务、齐抓共管;三是计生部门,重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四是人民群众,重在知晓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扎实、有效、持久的普法宣传,群众的知晓率明显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得到加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有所增强,为贯彻执行《人口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障《人口法》的贯彻实施。为保证《人口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近年来,市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健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紧抓不放,在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时,将人口与发展通盘考虑,综合决策。把人口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政府每年两次听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市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市、县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市、县、乡、村四级及市、县、区直综合治理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为更好的贯彻《人口法》,推动工作开展,扭转被动局面,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通知》(阜发[2003]5号、《关于彻底进行计划生育五项清理的实施意

见》(阜[2004]25号)、《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阜发[2005]3号)、《关于坚决扭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局面的决定》(阜发[2006]3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和措施。做到了在思想认识上切实提高,在组织领导上切实强化,在工作责任上切实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市县政府领导亲历亲为,一级抓一级,各级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协调领导作用,市县计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重心下移抓基层,真抓实干打基础,从而保证了《人口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三)、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强力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全市各地为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上下功夫,以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县两级按照每年逐级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责任指标,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年组织检查考核。尤其在2006年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切实强化过程监管,加大督查、监管工作力度,县、乡两级普遍实行了“月积分”、“季调度”的管理办法,并将过程工作完成情况加权综合后计入年度总分,对乡、村工作进行排序,兑现奖惩。市政府在年度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下发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情况的通报,表彰先进,落实“一票否决”。据统计:2004年因计划生育工作落后被市级“一票否决” 的计生工作责任人4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2人。2005年因计划生育工作落后被市级“一票否决”的计生工作责任人71人,其中科级干部49人。2006年因计划生育工作落后被市级“一票否决”的计生工作责任人1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乡镇正职降为副职6人,乡镇副职降为科员2人,行政降级9人。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按照《人口法》的要求,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一是明确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例会和协调制度,加强指导和督查。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做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三是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定期通报、信息交流、双向协管等管理制度。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将城市社区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五是每年都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和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市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建委、工商、房产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阜阳市城市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做好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我市的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受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各县市区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社会抚养

费强制执行,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氛围,净化了计划生育的工作环境,促进了《人口法》的贯彻落实。

(五)、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全市计生工作水平。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人口法》,落实《人口法》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市县计生部门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强化计生干部队伍的法制培训。把抓队伍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关健环节抓住不放,确保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二是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清理自查工作。纠正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便民维权试点工作。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市、县、乡、村四级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将生育政策、节育政策、办证程序、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凡重大信访案件市政府要求市计生委领导班子亲自带队查处,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认真办理。据统计2006年以来,市计生委共接到群众信访937件(次),立案查处227件,已结案215件,未到期的12件正在查处之中。接省交办信访案件199件,要求报结66件,已报结65件,未到期1件正在查处之中。今年以来,市计生委承办市政府交办信访案件9件,市长热线5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2006年以来按时完成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1件。

(六)、攻坚克难,求真务实,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贯彻《人口法》的实际工作中,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地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以治理整顿、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尽力攻坚克难。以政策推动、奖励扶助为依托,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把后进县、乡、村的转化工作做为年度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后进转化工作,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推动工作。二是把乡所村室阵地建设、WIS数据档案资料,队伍作风建设、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信访案件查处、性别比治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经常性抓手,坚持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并重,依法行政与管理服务并举,推动全市计生工作健康开展。尤其是今年以来,市政府要求市人口计生委把整顿作风,求真务实,打假治假作为推动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着力改进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04年按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五项清理”工作,较好的解决了历史累积性的问题。近年来每年都认真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按照“重点抓责任、基础抓服务、核心抓制度,长远抓观念,根本抓保障,依法抓查处”的总体思路,坚持防范打击并举的工作方针,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据统计2007年统计年度,全市共立案查处“两非”案件941件,结案836件。其中涉案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103所,非法行医90所,涉案医务人员195人,其他人员774人,查封B24台,没收医疗器械968件,行政处罚、党政纪处分322人,罚款256.06万元。四是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

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家庭,每年发给600-1320元奖励扶助金。此项工作全市从2004年试点开始起,连续开展4年,从今年起已列入市政府的十二项民生工程。据统计,全市今年新增奖扶对象904人,全市共有奖扶对象5621人,今年中央、省、市、县共投入资金361.54万元,其中市级投入配套资金33.72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奖扶对象个人帐户。全市各地在认真做好奖扶工作的同时,加大《人口法》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为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给二女结扎户兑现一次性奖金,采取奖励助学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小额贷款优先、项目技术帮扶、节日慰问等项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以上工作的开展,推动了《人口法》的贯彻落实。

(七)、落实编制,配强队伍,保证《人口法》的贯彻执行。为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市、县、乡三级机构改革中,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实现了平稳过渡并得到了加强。一是加强市县计生委班子建设。20068月调整了市计生委主要负责人,选好配强一把手,今年10月又对市计生委班子进行了部分调整。在市直单位机构改革中为市计生委下达24名编制。为市计划生育协会下达3名事业编制。二是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落实编制。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计生办配备2-3名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备4-6名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服务人员;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配备2名计划生育女专干。三是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工资待遇。阜发[2006]3号文件规定,“在职计划生育干部享受每月不少于60元的岗位津贴”。从2006年起,全市统一提高了村级专干的工资标准,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工资由县市区财政统一供给,进一步调动了村级专干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抓住村级区划调整的历史机遇,清理整顿村级专干队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村级区划调整中进一步加强村级专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办[2006]115号),各县市区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要求,清理整顿了村级专干队伍。据统计全市2007年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调整充实了2122名村级女专干,调整比例占村专干总数的54%五是根据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人员资质准入的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07年部分县区组织乡级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招聘了89名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市171个乡镇建有164个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均配备招聘了专业技术人员。全市1895个村(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保证了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

(八)、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尽力确保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计生工作必需的经费,既是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客观需求,也是保障《人口法》贯彻落实的必要条件。在市、县、乡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把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挤出资金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投入。据统

计,2004年全市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8869.12万元,2005年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10630.2万元,2006年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12505.95 万元,200710月底已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8616.7 万元。市本级的投入情况为2005年投入109.39万元,2006年投入313.17 万元,2007年预算安排373.35万元,到10月底已投入255.8 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口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簿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一些地方工作思路转化迟缓,习惯于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模式,工作力度时强时弱,个别地方底数不清、基础不牢、方法不当,还有的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市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不容忽视,违法生育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与执法手段弱化的矛盾日益显现。计划生育的关健管理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流动人口管理难,隐型婚姻、非婚生育、违法生育查处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两非”案件取证难,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举步维艰。四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还需要完善。县乡政府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

部门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还没有充分发挥,“村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需进一步完善。五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还不到位。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还不能全部兑现,县站、乡所、村室阵地及装备建设有待加强,基层计生工作经费离中央和省规定的人均投入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六是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有待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的规范。技术服务队伍非专业人员占位问题突出,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缺少。村级女专干队伍新上岗人员多,业务不熟、能力不强,有待培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市政府将认真听取并根据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口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人口法》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人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人口法》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把《人口法》等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各种传媒扩大宣传效果,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基

部门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还没有充分发挥,“村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需进一步完善。五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还不到位。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还不能全部兑现,县站、乡所、村室阵地及装备建设有待加强,基层计生工作经费离中央和省规定的人均投入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六是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有待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的规范。技术服务队伍非专业人员占位问题突出,助理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缺少。村级女专干队伍新上岗人员多,业务不熟、能力不强,有待培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市政府将认真听取并根据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口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人口法》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人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学习宣传《人口法》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把《人口法》等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各种传媒扩大宣传效果,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基

本国策,关心支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条件。加大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投入是市、县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我们将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的落实,确保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确保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转。

(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千方百计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主攻沿淮三县,提升三区,带动界首、太和的总体思路,围绕抓基础、抓导向、抓队伍、抓规范的工作要求,千方百计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提高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提高统计数据准确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市对县、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推动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是全面贯彻落实《人口法》的基础,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各地要从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入手,狠抓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抓班子、带队伍、正行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摸实情、报实数、求实效。要研究制订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切实强化

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网络。加快市计生服务站综合服务楼建设,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快县站乡所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县站乡所装备建设和设备更新,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县站为龙头,以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以乡服务所为依托,以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和网络。

(六)、进一步认真组织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水平。针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举措,切实解决作风不实、监管不力、保障乏力等突出问题,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区域协作,切实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市县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和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工作,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依托,加大法定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

努力营造实行计划生育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的社会氛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人口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扭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局面的决定》(阜发[2006]3号)各项规定,严格兑现奖惩,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规定,以确保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认真贯彻执行《人口法》等法律法规是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不断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切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义务,坚持不懈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文章录入:尹学君    责任编辑:尹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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