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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 【字体:
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市人民检察院: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新武所作的《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检察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当前市检察院在法律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执法行为仍不够规范,与检察机关担负的重要任务相比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巩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作为检察机关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巩固已取得的成果,认真解决在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执法过程、执法质量的检查考评。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个执法岗位和执法行为的责任。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逐步扩大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检察机关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二、要强化检察职能,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对侦查、审判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谁服务”的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激励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要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重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作用,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请市人民检察院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712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8512

文章录入:尹学君    责任编辑:尹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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