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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罢免刘登科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字体:
关于罢免刘登科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作者:admin    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2007年5月18日阜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刘登科的犯罪事实,阜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罢免刘登科的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规录入:zhangjinbo    责任编辑:唐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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